一、实验室是进行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基地,必须贯彻“安全第一” 的思想。
二、实验室对自然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。使用剧毒药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系(部)领导审批,两人领用,一次用完,多余及时上交。
三、对于易燃和有毒气体钢瓶,应按照安全规定,放在固定安全位置,用后关紧阀门开关。公用电炉要指定专人管理,不得私用。
四、严禁乱拉乱接电源,经常检修、维护线路以及通风、防火设备等。实验室要有三废(废气、废液、废渣)处理措施。
五、凡有危险性的实验,必须两人以上进行,任课教师要先讲清操作规程、安全事项再进行实验,不得随便让非实验人员操作。
六、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,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,必须关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、门窗,多余的药品要管好。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。
七、拥有大型精密和特殊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必须和保卫部门取得联系,并经常申请检查报警系统。
八、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,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严肃处理。
九、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治安安全隐患、漏洞及水、电、气、化学危险品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。
十、实验室除不定期检查外,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,室主任每周检查一次,院、系(部)每月检查一次,学校结合寒暑假及重大节日每季进行一次大检查。
十一、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应有详细记录。
十二、对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、排除险情、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损失者予以奖励,因失职而引发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